3月22日,公司2016年保卫工作(综治)工作会议在杨凌召开。来自基层单位、项目部党支部书记、保卫干事50余人参加会议。公司综治委成员陈哲、朱景勋、马军强以及杨凌示范区经文保支队长蒋立昌应邀参加会议。
会上,综治委成员陈哲分别向与会人员传达了陕西省公安厅2016年全省经文保工作要点、杨凌示范区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要点、集团公司治安保卫工作要点。保卫处处长黄明总结2015年工作,安排部署2016年工作。
公司治安保卫工作在地方公安部门和公司党委领导下,按照年初确定的综治、维稳上访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坚持月有检查指导、季有量化考核,顺利地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公司内部治安整体稳定,无火灾事故和刑事案件发生,无越级上访事件发生,影响公司治安稳定的事件较往年明显下降。特别是在加强制度建设,宣传教育培训,强化“事前预防”突出重点工作方面,狠抓治安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强化消防隐患整改和专项整治,有效提高“四个能力”建设,保障了内部安全稳定。荣获2015年度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陕西省公安厅“平安建设示范单位”荣誉称号。在积极开展对贫困军转干部、复转军人慰问、帮扶活动中成绩突出,被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省军区授予“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称号。
2016年,公司治安保卫(综治)工作要紧紧围绕集团公司“保生存、求发展”的总基调,不断提升公司整治治安防控能力,以”少发案、秩序好,内部稳定、职工满意”为目标,细化管理,促进稳定,营造良好的内部治安环境;以“平安示范单位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平安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强化公司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加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筑牢基础性工作,提升治安保卫管理水平;加强信访工作,严格责任落实,维护公司信访工作秩序和大局稳定。坚持“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努力为公司生产经营打造平安、稳定的治安环境。
综治委成员、人事处处长马军强宣读了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陕西省公安厅关于我公司获得2015年度全省经文保系统省级“平安示范单位”的表彰决定,宣读了公司综治委关于表彰2015年先进单位第三公司、西安公司和先进个人王希望、骆武、宋斌、肖元兴、陈争向的决定。并分别颁发了奖牌和荣誉证书。获得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代表分别进行了经验交流。
杨凌示范区经文保支队长蒋立昌对我公司在平安建设及治安保卫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并通报当前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要求全体保卫人员按照《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强化人防、物防、技防力度,严防各类案件发生;充分履行职能,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安全大检查,并对存在的隐患进行跟踪整改落实,确保单位内部安全;加强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防范,全面落实各类安保措施及职责,加大要害部位的值守和巡防力度;加强内部维稳反恐工作,密切关注国内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主动开展风险分析评估,高度重视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严密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积极做好应急处置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完善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和预案,按照发现要早、化解要好、处置要妥当的总要求,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深入排查可能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全力确保单位内部稳定。
党委副书记吴文海强调,全体保卫人员在成绩面前要有忧患意识,一定要高度重视当前企业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当前工作的艰巨性,一定要高度重视社会矛盾深层次交汇问题,境外敌对势力不断渗透问题。当前面临的企业形势对我们治安保卫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全体保卫人员增强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担当意识,为公司稳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姜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