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陕西化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高建成与工会主席何瑛分别代表企业方与职工方成功签订了《陕西化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专项集体合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以及《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次签订的《集体合同》分别从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规定了企业和职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从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婚假、产假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为确保合同的正确履行,集体合同中还明确了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履行合同中的争议处理以及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何瑛介绍了合同签订筹备过程。经多次与相关部门沟通、征集广大职工意见建议、公司信息化会审,2次修改合同。于8月1日,提交公司行政办公会审议。8月2日又下发基层分会,再次征集广大职工意见,充分保障了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维护了企业与职工双方利益。在广大职工无异议的基础上提交会议签订。工会办公室主任王世亮介绍了合同范本修改情况。
高建成指出,合同签订过程充分征集了职工意见,体现了职工意愿,工会要加大宣传力度。合同的签订,对企业劳资双方都具有约束性,大家要在尊重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同时,也促进了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积极性。他要求,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体会合同文本,对于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要做好宣传工作。集体协商工作随着国家改革,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必然会推进发展,工会要多听取大家的建议意见,对于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将积极采纳,定期研究。
公司方与工会方各有5名代表参加,董事长高建成与工会主席何瑛分别作为双方首席代表出席。示范区总工会冯琪列席会议。人力资源管理处处长马军强主持会议。
(魏伟)